揭秘無限極獎金制度:鼓勵拉下線,可隔八層提成
繼陜西女子田淑平爆料稱自己聽信推銷員夸大宣傳,令其3歲的女兒服用無限極產品導致心肌損害后,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又調查發現,在重慶、河南、四川等地的多起死亡案例中,無限極產品都牽涉其中。
事件爆發三天后,1月19日,西安市工商局責成工商雁塔分局對無限極陜西分公司是否涉嫌虛假宣傳進行立案調查。無限極在公開層面也回應稱,“一定積極配合調查,也會及時對外公布相關情況。我們一定會以此為鑒,自省自查,堅持合規發展。”事實上,除了夸大宣傳,無限極究竟是直銷還是傳銷也廣受爭議。
印有無限極商標的獎金制度材料,內容與網絡流傳的文字及視頻資料基本吻合。
無限極自稱是合法的直銷,并已建立起一支規模龐大的經銷商隊伍。這些不簽署勞動合同、不領取固定工資的“業務伙伴”根據業績表現獲得無限極公司發放的獎金。然而,獎金不單單來自自己的業績,澎湃新聞記者獲得的一份制度資料顯示,除了經銷商自己的銷售業績外,獎金制度還鼓勵多多發展下線,并將下線的業績表現也作為上線的考核標準。這種被稱為“拉人頭”式的做法實際上不被合法直銷允許,而是屬于傳銷。
值得一提的是,先于無限極被曝出損害消費者健康的直銷企業天津權健、河北華林,已分別于1月14日和1月15日由官方宣布“涉嫌傳銷活動”。
十筆獎金構成收入,最高提成60%
十筆獎金的組成。
這份無限極公司獎金分配方案顯示,無限極經銷商可以享受銷售折扣、培訓獎勵、業績紅利等共計10筆獎金提成。每筆獎金的提成比例隨個人當月業績的增加而上升,此外還可以通過發展業務能力出色的下線,也就是“拉人頭”,來實現“躺著掙錢”。10筆獎金全部以業績提成比例的形式發放,互相獨立。如果掙到全部10筆獎金,經銷商可以從銷售額中獲得60%的提成。
根據該制度,普通消費者一次性購買無限極產品達498元,即可獲得一張優惠卡成為“優惠顧客”,此后購買所有無限極產品皆可享受8折優惠。從產品零售價來看,這一門檻并不難達到。無限極官網上顯示,無限極保健食品的代表產品之一增減口服液的零售價格為335元/盒,消費者購買兩盒即可辦卡,在此之后他獲得的優惠價格即為268元/盒。這一優惠在全國各地的無限極門店都可以使用,沒有時間與地點的限制。
事實上,在獲得優惠卡之后,消費者就已經成為無限極直銷網絡的一員。根據制度,這名消費者不僅可以憑8折優惠價格拿貨,再以零售價轉賣給其他人以賺取20%差價,還可以介紹其他消費者辦卡從而發展下線。在無限極公司的制度中,下線被稱為“市場”或“合作伙伴”。
不過,優惠顧客距離成為經銷商,享受十筆獎金還有一步之遙。根據規定,優惠顧客需要每月業績達到4000元,相鄰兩個月的業績之和達到10000元,即可與無限極公司簽署勞務合同成為經銷商。成為經銷商后,每月需要貢獻最低300元的業績保住資格。
成為經銷商的條件,以及進一步晉升的要求。
無限極沒有在公開渠道透露經銷商和優惠顧客的總人數。但可以作為參考依據的是,無限極在冊員工數量約為4700名,卻在全國擁有7000余家專賣店與上萬家工作室(提供咨詢服務)。2009年9月,無限極董事長李惠森發表講話稱公司在上一個五年中“業績增加了500%,市場擴大了2.5倍”。無限極2014年發布的發展計劃則寫道,目標2019年的業務隊伍規模達到2014年的3倍。
實際上,根據2005年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3號),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條例還規定,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發布宣傳直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同時,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詳解獎金制度:單月業績一萬元是道檻
從10筆獎金的構成來看,第1筆獎金即為八折拿貨賺取的利潤;與普通經銷商關系最為密切的是第2筆至第5筆獎金,分別為:銷售折扣、培訓獎勵、業績紅利以及公司分紅;第6筆至第10筆則是從無限極的公司總銷售額中直接進行分成,僅適用于業績達到10萬元、100萬元級別的頂尖經銷商。
對于普通經銷商而言,單月業績達到1萬元是一道門檻。無限極內部將之稱為“達標市場”,許多獎金的發放都依此作為憑據。
前兩筆獎金。
在第2筆獎金銷售折扣一項中,經銷商根據業績獲得提成比例,最高10%,且宣稱只升不降、允許跳級晉升、相鄰兩月相加等原則。一個相鄰兩月業績之和達到1萬元的經銷商,此后每月都可以從銷售收入中提成10%。
第3筆獎金培訓獎勵開始與下線業績產生關聯。根據“培訓獎勵”(亦稱“超額獎勵”)規定,只要有一個下線業績達到1萬元,經銷商即可從自身業績中提成12.5%。如果沒有直屬達標市場,但基礎市場(即經銷商與下線的業績之和)達到1萬元,也可從一部分收入當中提成12.5%。
第4筆與第5筆獎金跨越了層級,將經銷商的提成比例與隔代下線的業績聯系起來。
業績紅利規定。
如果將某位經銷商在直銷網絡中的位置視作金字塔尖,那么在第4筆獎金“業績紅利”中,整座金字塔的業績總和決定了這位經銷商的提成比例。根據制度,業績總和被劃分為20個檔位,最低需達到1萬元才可獲得獎勵。此外,經銷商的“業績紅利”需要減去直屬下線的“業績紅利”才是最終到手金額。
舉例而言,一位經銷商與其全部下線的單月業績之和為150萬元,則他的“業績紅利”比率為4.5%,計6.75萬元。但假如這位經銷商有2名個人業績總和40萬的下線,則后二者的“業績紅利”各計1.4萬元,該經銷商的最終到手獎金為3.95萬元。
換言之,隔代下線的業績可以幫助經銷商提高獎金比例,但是“業績紅利”提成的基數還是取決于其自身的業績。
在澎湃新聞記者獲得的一份吉林四平地區的無限極課程視頻中,一位中年女性講師提醒學員們注意業績紅利檔位劃分的特點。她表示,無限極設置了整整20個檔位,檔位之間金額差距非常小,這意味著不會像其他直銷企業一樣,出現經銷商囤貨沖業績的現象,“所以你們說無限極好不好???”臺下聽眾齊聲答道,“好!”
無限極“財富神話”:公司分紅許諾跨層抽成
最具吸引力的公司分紅獎金。
重頭戲則是第5筆獎金 “公司分紅”。經銷商只要擁有一個直屬達標市場,并且自己的業績達到一定點數就可以獲得“公司分紅”。
澎湃新聞記者在一則網絡宣講視頻中發現,授課講師稱之為無限極“最有魅力的一筆獎金”。無限極在此引入“分區”的概念,用來標示經銷商與隔代下線之間的層數關系。如,直屬下線是第一分區,下線的下線即是第二分區,依此類推。
根據“公司分紅”的規定,上線可以從跨層下線的業績中直接按照一定比例抽成,業務總監級別的代理商可以跨越八個層級,抽取第九分區下線的業績分紅。這使得跨層抽成的“公司分紅”成為無限極塑造的的財富神話之一。
澎湃新聞記者獲得的這份獎金制度材料上舉了一個“六六模式”的例子,即假設一位業務總監級別的代理商有6名下線月度業績達到1萬元,而這6名下線每人又發展出6名業績破萬的下線,以此類推直至第九分區。那么,這位業務總監在九個分區內共創造出了10077696個達標市場,當月“公司分紅”收入可以達到夸張的621457920元。
“六六模式”理想狀況下的財富神話。
月入6億元,當然只是理想狀態下的假設,但是“公司分紅”所勾勒的美好前景驅使著無數底層經銷商向著業務總監的目標“晉升”。只有頭銜上升了,經銷商才能獲準計入更多的分區,從跨層下線的口袋中攫取利益。
然而,“晉升”的要求十分苛刻,從最初的見習業務主任到首席業務總監之間共有9級,難度層層上升,不僅考察直屬達標市場數量和累計營業額,還需要連續數月滿足要求。
舉例而言,如果想從見習業務經理晉升至業務經理,需要有6個月發展出4個1萬元的市場以及2個10萬元的市場,總業績需達到50萬元,此外還必須在6個月中連續3個月滿足要求。然而,業務經理也不過是身份階梯中的中游位置,在9個層級中名列第5。
無限極的最高榮譽是首席業務總監,享有這一身份的經銷商在全國范圍內屈指可數。他們頻頻現身于無限極官方的大型活動和宣傳資料上,向底層直銷從業者們宣講自己的優渥生活與成功故事。
晉升制度一覽,對于保級和降級的規定沒有在此寫明。
然而,無限極公司不會在宣傳資料中透露的是,晉升制度中還隱藏著保級與降級制度。經銷商并非攀升上一層職級以后就能高枕無憂。如果業績不達標,經銷商將會遭到降級,使得前期的努力付之東流。不進則退之下,許多位于中層的經銷商不惜舉債沖業績以維持地位,有朝一日能夠依靠下線抽成不勞而獲的夢想驅使著他們愈陷愈深。
一位原四川地區經銷商對澎湃新聞回憶三年前的保級政策,“3個月業績夠了才能晉升上一個職級,接下來還得保3個月。比如說,連續3個月達到10萬業績可以晉升高級主任,接下來還得連續3個月達到10萬!”這位經銷商從事無限極事業5年,前后花費20萬元,于2015年退出。
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兩位無限極經銷商家屬的確認。一位杭州的網友表示,自己的父母雙雙投身無限極,前后花費逾100萬元。他表示,晉升某一職級的業績要求同時也是保住這一職級的業績要求,“比如你現在是經理級別,這兩個月你沒能達到業績,就會降?!?/span>
還有一位河南經銷商的家屬也向澎湃新聞記者描述了相同的制度模式。這位男子回憶,自己的前妻接觸無限極1年多,頭兩個月工資全部投入用于購買產品,如今已經晉升到了業務主任的等級,“她一個月是5萬的業績,需要保持3個月。”這位男子的前妻通過套刷信用卡,至少已經投入8萬多元,終于在成為業務主任三個月后拿到了1200元的“公司分紅”。兩人目前已經離婚。
多層次直銷處于灰色地帶,拉人頭計酬涉傳銷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向無限極公司媒體部門人員求證這一獎金制度資料的真實性,對方予以否認。這位內部人士向澎湃新聞提供的經銷商獎金制度說明十分簡短:經銷商享有20%的批零售差收入,10%的銷售折讓以及市場推廣費用。在此,批零售差收入與銷售折讓兩項,在數字方面與材料中的第1筆獎金和第2筆獎金相同。
關于“市場推廣費用”的構成,這位媒體部門人士僅表示,“我們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規定計酬,具體計算方式屬于每家企業的內部信息?!?/span>
無限極媒體部門人士的回應。
無限極官方也沒有在公開渠道發布過獎金制度的細節。然而,在網絡上的一則宣講視頻中,一位頭銜為“無限極首席業務總監劉莉”的女子向學員講授無限極獎金制度,內容與“十筆獎金”如出一轍,這則名為“云南八碟”的視頻發布于2013年。
值得注意的是,據澎湃新聞記者調查發現,無限極公司在2009年專門為劉莉舉辦了晉升至首席業務總監的表彰儀式,董事長李惠森親自在會上致辭發言。
劉莉在獎金制度材料底頁也有出現。
根據世界直銷聯盟提供的定義,直銷可分為單層次直銷與多層次直銷。前者即為中國《直銷管理條例》對直銷所下的定義,即“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然而,無限極規模龐大的經銷商并非注冊在案的直銷員。從十筆獎金中的“公司分紅”和“業績紅利”可以看出,其所采用的模式為多層次直銷,即除了售賣產品之外,直銷人員還被鼓勵發展吸收下線,從下線的報酬中按照公司規定的獎金制度抽出相應的報酬。
目前,多層次直銷已經成為了中國直銷行業的通行做法。南京大學中國直銷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董伊人即提到,國內目前的直銷企業實際上都在使用多層次直銷,這就像是“皇帝的新裝”,大家心知肚明,但誰也不去捅破。
然而,多層次直銷事實上已踏入法律的灰色地帶。與《直銷管理條例》同步出臺的《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即為傳銷。傳銷有三個明顯的特點,即拉人頭、收取入門費、團隊計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