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佳人微商涉嫌傳銷 產品不合格 廣告違法被罰

(清揚君)2019年11月14日,南昌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官網發布《品佳人裸妝面膜等產品檢測超標公示》,該文介紹了對由廣州市壹佰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廣州品焉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品佳人清肌控油泥膜(120克/瓶)的檢測結果。
檢測結果如下:銅綠假單胞菌標準規定:應不得檢出,檢驗結果:檢出。檢驗報告書編號:JS2016HP0708)。生產日期:20190506,包裝規格:120g /瓶,經檢驗,汞、鉛、砷、鎘等10項不合格。品佳人裸妝面膜檢測其菌落總數超限量值24倍。酮康唑項目不符合規定(標準規定:應不得檢出,檢驗結果:0.25%。檢驗報告書編號:JS2016HP4808)。

根據企查查可知,2019年11月12日,廣州品焉貿易有限公司因廣告違法,被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000元。
廣州品焉貿易有限公司在網站發布 “我是曾慧慧,來自浙江溫州,大家都叫我卡卡。從2017年到現在,短短兩年,我的總收入接近突破500萬,年收入200萬+……;2014年4月我開始做品佳人,2014年10月全款買了奧迪A6,2015年8月我全款200萬在溫州買了房子,2016年我裝修房子花了50萬,2019年3月我買了新款保時捷panamera,2018年6月我買了價值400多萬的第二套江景房,2019年,我的業績繼續突破”、“先賺錢后還款,根本沒有后顧之憂”、“低投資、高回報”等內容。
因該公司無法提供材料證實上述內容,被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在發布的廣告中暗示、保本、無風險、保收益,利用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推薦、證明,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并處罰如下:
1、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
2、責令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
3、罰款10萬元。
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這個處罰好,看看以后還有哪些微商敢亂吹牛!如果是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稅務部門執法就更好了!不過10萬元對于這些微商來講,都是盈利的九牛一毛,人家可能分分鐘都賺到了。清揚君自嘆不如!
2019年7月,網上一篇《重磅:品焉旗下品佳人護膚品被爆涉嫌傳銷》被很多媒體轉載,而疑似品佳人找的媒介公關聯系轉載媒體,想要付費刪貼,結果不打自招,被拒后倉皇而逃。
實際上,在很久之前,就有好多網友反應稱“廣州品焉貿易有限公司的品佳人代理模式涉嫌傳銷”。
據了解,品佳人品牌走的是微商渠道,產品包括裸妝酵素面膜、洋甘菊爽膚水、煥顏露、卸妝小魔刷以及潔面補水套盒和尊享七件套旅行裝等。

品佳人采用的是一種所謂的全新“三級返利+多級分銷”營銷模式。
新模式主推的是品佳人的王牌產品——裸妝面膜??偞娜壏道謩e為:1200元(第一層),600元(第二層,600元(第三層)。
比如你是總代A,你招到總代B,公司會給你返利1200元;B招總代C,公司會給你返利600元;而C再招總代D,公司還是會給你返利600元。并且B、C、D這些總代每次補貨你都能獲得返利。
當你的一級總代達到10人,你將升級為董事,第三層返利翻倍。董事的三級返利為:1200元(第一層),600元(第二層,1200元(第三層)。
而品佳人微商還口口聲聲宣稱“今年剛出的新模式是特別火的,三級返利是國家允許的,超過三級就是違法的了?!?/p>
真的是無知者無畏!
最高檢《“兩高一部”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有對“關于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關于“團隊計酬”行為的處理問題”等說明:
1、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2、傳銷活動的組織者或者領導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傳銷活動的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團隊計酬”式傳銷活動。
3、“層級”和“級”,系指組織者、領導者與參與傳銷活動人員之間的上下線關系層次,而非組織者、領導者在傳銷組織中的身份等級。
對傳銷組織內部人數和層級數的計算,以及對組織者、領導者直接或者間接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人數和層級數的計算,包括組織者、領導者本人及其本層級在內。
《禁止傳銷條例》列舉了傳銷行為的三種表現形式。 一是“拉人頭”式傳銷;二是騙取“入門費”式傳銷;三是“團隊計酬”式傳銷。
也就是說,品佳人的代理層級看似三級,實際上“公司”或“品牌方”這個組織者的層級并沒有計算入內,再加上董事級別的不同層級,實際層級遠超三層;而品佳人的營銷模式,也完全符合傳銷的各種表現形式。
(原標題:品佳人微商涉嫌傳銷 產品不合格 廣告違法被罰10萬)
責任編輯:藍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