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殼國際”網絡傳銷案 發展下線1000多人
4月28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株洲市攸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網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打著區塊鏈的旗號,以投資“貝殼國際”平臺可以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實施傳銷詐騙活動。
經審理查明,“貝殼國際”平臺系由石振海、丁偉、王軍(均已判決)等人創立,通過在全國多地組織培訓、考察、建立微信群、成立工作室等方式進行傳銷宣傳,在宣傳過程中歪曲國家“區塊鏈”政策,宣稱“貝殼國際”平臺為全球用戶提供數字資產交易和資產配置服務,會員可以通過持幣增值、持幣挖礦、多元挖礦三種模式享受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
該平臺要求下線必須通過上線邀請碼加入,并購買平臺自主發行、無實際價值的SC、BK等虛擬數字貨幣,引導會員通過拉人頭的方式獲取平臺獎勵資金。平臺本身并無實際經營,獎勵資金全部來源于下線會員的投入。
會員間按照推薦發展的加入順序形成上下級層級關系,每一會員直推會員數量沒有限制,下線會員可以繼續向下直推,發展無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會員數量和資金投入額作為返利依據。
2019年5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陳黃鳳通過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宣傳“貝殼國際平臺”,被告人陳黃鳳所在層級為7層,發展下線層級19層,發展下線人員1134人。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黃鳳以提供虛擬貨幣增值服務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平臺發行的虛擬貨幣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織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資金投入額作為計酬或返利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悔罪表現,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被告人陳黃鳳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