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在新疆本地開始的傳銷組織被查處
新疆工商局聯合公安部門11月9日查處首個在新疆本地開始的傳銷組織.
下午三點整,記者跟隨執法人員,在位于烏魯木齊市長江路上的一家酒店看到,一個名為香港“源水”細胞生命液的產品說明會吸引了150多人,很是熱鬧。自治區工商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一科科長陳軒波說,經過縝密調查,這是傳銷組織的活動:“這個案件完全符合傳銷的三個要素,第一是加入該銷售組織需要交入門費,從一萬八到五十六萬不等,第二個具有發展下線費,每介紹一個一萬八的單收五千元,第三個依靠下線銷售產品提升(本人檔次),完全符合打擊傳銷條例中對傳銷的定性。”
陳軒波告訴記者,這是在我區開始活動的第一個傳銷組織,嚴懲必不可少:“對于這樣的傳銷,只要是參加就處于兩千元的罰款,對于組織、誘騙介紹他人參加傳銷的,處于十萬元到五十萬元罰款,凡是對于給傳銷者提供方便的,包括出租屋、出租會議場所、提供運輸倉儲一系列給予傳銷方便的人或者單位,我們將給予五萬元一下的罰款,并沒說違法所得。”
據了解,參加這次活動的多為全疆各地美容行業經營者,得知上當后,經營者趙霞表示:“我們不了解,我們了解了要是傳銷是不會做的,做了肯定會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