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興安縣積極救助傳銷受害人員
2011年12月31日上午九時,興安縣打擊傳銷辦公室接到興安縣城區派出所移送過來的一名因跳樓逃離傳銷組織而受傷的被騙傳銷者,見其傷勢較為嚴重,興安縣打擊傳銷辦公室工作人員立即將其送往縣醫院進行治療,辦好各種入院手續,并及時與其父母取得聯系,告知具體情況。
據悉,19歲的王某是新疆石河子市炮臺鎮人,其鄰居胡某以在興安開了一家門店,請王某過來幫他看店賣東西為由,于12月29日晚將王某騙至興安縣,在火車站用摩托車將王某接至傳銷窩點,王某了解真相后表示不愿意加入傳銷,胡某等人就對其進行監控,王某在31日早晨,趁監視他的傳銷人員吃早餐不注意的時候,從被控制的四樓分兩次跳至地面,乘車前往城區派出所報案,派出所人員將其移交給打擊傳銷辦公室。
由于王某被騙至興安不久,對其被監控人身自由的地點不熟,其傷勢嚴重,也不宜于指認現場,打擊傳銷辦公室工作人員暫時無法得知其被騙入的傳銷窩點所在處。目前,工作人員正積極采取措施跟進,力爭盡快確認該傳銷窩點并對該批傳銷人員的組織者進行懲處。
在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傳銷的同時,興安縣打擊傳銷辦公室積極解救傳銷受害人員,援助被騙傳銷受傷者,以實際行動為興安的和諧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