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家購物”網絡傳銷案二審開庭 主犯做無罪辯護


31日上午9時06分,“萬家購物”網絡傳銷案二審在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主犯應建成做無罪辯護。此案涉及金額240億元,涉案人員近兩百萬人,遍布國內31個省區市,是目前中國最大的網絡傳銷案件。
曾經在業界被稱為“萬家購物”模式的萬家購物網站,是怎么樣在短短兩年時間從一家名不見經傳的第三方導購網站發展到年營業額數百億的巨頭,又最終走向網絡傳銷的不歸路呢?
31日上午9時整,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東四法庭現場,座無虛席。浙江億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原董事長應建成,站在被告席上,就婺城區法院的一審判決書為自己做了2個多小時的無罪辯護。
2012年6月11日,金華市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對“億家公司”及旗下的“萬家購物”網站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抓獲應建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至案發時,萬家購物平臺運營應償付會員的債務為7.73億元,最終將會形成對會員的待分配分紅返利債務為240.45億元。案件涉案人員近200萬人,遍布全國31個省(市、區)的2300多個縣(市)。12月25日,婺城區人民檢察院就應建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提起公訴。
今年6月18日,該案一審在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庭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應建成、楊江峰、邵康、葉飛林等15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與社會秩序的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系共同犯罪。
8月7日,婺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應建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二百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二百萬元;其余被告人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或免于刑事處罰,并處相應數額罰金等。
上訴期內,被告人應建成、楊江峰、邵康等8人不服一審判決,以本案“不符合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構成要件”、“量刑過重”等為由,提出上訴。
預計,本案庭審將持續3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