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參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 專騙老年人加入被訴
一女子經網友介紹,先后加入四個網絡傳銷組織,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她在廣西梧州市大量發展老年人成為下線人員。2013年4月3日,該女子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罪被梧州市蝶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現年42歲的黃靚靚(化名)系廣西梧州市人,2000年7月曾因犯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刑滿釋放后,黃靚靚迷上了上網聊天,并經網友介紹于2012年5月份,先后加入臺灣華夏集團公司、中華和諧文化工程組委會、南寧酷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天津泰達公司等網絡傳銷組織,從事傳銷活動。
傳銷帶來的巨大利益讓黃靚靚萌生了在梧州市從事網絡傳銷,吸引更多下線的念頭。針對退休職工防范能力弱,易輕信別人,退休金頗豐的特點,黃靚靚制定了專門針對老人家的發展傳銷組織計劃。她分別向不同的老人推薦 “和諧文化工程”、“華夏集團公司”、“泰達白銀全球計劃”和“幸福小巴”這四個項目,積極游說貪圖小便宜的老人家參與投資,通過收取現金或銀行存款、轉賬等方式大量收取老們交納的投資款,幫助他們在網絡上注冊成為會員,并發放下線人員的返還款。僅“和諧文化工程”這一個項目,黃靚靚就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人員逾30人,網絡層級超過三層。被黃靚靚騙入傳銷組織的老人家年紀最小的61歲,最大的達到81歲。
梧州市蝶山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黃靚靚參與多個傳銷組織,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人員超過30人以上,其網絡層級超過三級,其在傳銷組織中起到組織、領導的作用,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