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非法傳銷獲利10余萬元 遭調查后逃跑終獲刑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四師伊寧墾區人民法院近日對被告人張鈺瑩(女)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張鈺瑩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罰金人民幣20000元。
2008年12月,傳銷組織“MDG國際科技集團公司”會員劉紹何來新疆兵團從事“麥酷手機軟件”的傳銷活動,并經其上線介紹認識了張鈺瑩、楊海波。
三人商議后,于2009年春節前到農四師七十一團組建了“麥酷下載體驗中心”,以推銷“麥酷手機軟件”為名,要求參加者購買330元至6600元不等的麥酷號,獲得加入該傳銷組織的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至2009年5月8日該組織被公安機關查獲時,劉紹何、楊海波與張鈺瑩在七十一團和新源縣共發展五個層級35名會員,獲利10余萬元,嚴重擾亂了當地市場經濟秩序。
張鈺瑩被公安機關調查后一直在逃。2011年11月22日,張鈺瑩在江蘇省徐州市火車站被派出所民警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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